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不到一年了!离婚时,共同工作的公司和住房不包括在协议中(据说当时留给我儿子)。协议只给了我几年的生活费,把车转到了他的名下(据说车是给我儿子的,因为我儿子当时还不到18岁),所有的现金都给了那个女人。没有债务问题!现在,我的前夫几年前把这个女人带到公司工作,而我没有得到协议中规定的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我想再分一次我的财产,好吗?

离婚
2022-07-25 1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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