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对方不付我医疗费怎么办?交通事故

2022-07-25 21:0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若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但是,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
  •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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