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至于拆迁,在上海,过去离婚后的私有房屋共有200平方米。东100平方米属于对方,西100平方米属于我。宅基地的户主是他的妻子,但我的名字和我女儿的名字也在宅基地上。现在我妻子签署了拆除协议。我不想签字。拆迁办公室未经我同意就把法庭分给了我。我没有签名。我还清楚地告诉大家,在西方,100人在平时属于我。我现在想起诉对方。是非法拆迁吗?它分为4栋房子和100万栋。我现在起诉非法拆迁。能给我更多吗?因为我前夫和我的财产将来都会给我女儿?拆迁办公室仍然伪造了房屋交付签名,但后来他的妻子再次签名。如果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将计算律师费。是按总费用计算,还是超过4套房子和100万,额外部分将作为律师费计算?补充:财产的分割由法院决定

2022-07-26 06:5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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