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双方打架均未构成轻微伤,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公安机关应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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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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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构成重伤害吧,需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鉴定为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案件,可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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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被打掉一颗牙齿,其伤情属于轻微伤。
另一方小手指骨折,其伤情也属于轻微伤。
二间伤情是一样的,因此,谈不上谁的伤情轻,谁的伤情重。双方的行为都违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都应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0.5轻微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
2.5轻微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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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因此,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就会对打伤的双方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双方就有关民事争议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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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