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小孩送人快一年了,现在还没有上户,可惜要回来吗?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2019-04-07 08:5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看你收的是“好处费”,还是给的补偿费,看你收的数额多少确定。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子女送人,如果收大额、不合理的费用,也涉嫌拐卖儿童罪,也是犯罪,可能会被判刑。但实在无力抚养送人,收养人送取了少量补偿费(不是好处费),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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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中同行业平均收入。
    4、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给付。
    5、给付时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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