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行政被拘留了,说是要拘留12天,有什么办法可以缩短拘留时间?

刑事辩护
2019-04-07 08:5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 拘留所探视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规定了一个月最多一次,一次不能超过一个小时,一次最多见三人。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第三十六条 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以后一般还要经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下面是我国法律规定各阶段的期限。
    一、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法定的侦查期限如下:
    1、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在三个月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十年刑罚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批准延长2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有新罪的,自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移送起诉的,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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