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那里接管了一个正在运营的门面,一年后我想把它转让给别人,但门面行业主要向我收取3万元的转让费。我应该给它吗?此外,当我接管门面时,之前的店主没有告诉我门面不能转让。我能请他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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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被房主收回,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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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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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支付了多少转让费呢?有转账凭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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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