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工厂里上班,试用期为三个月,我没做满三个月,请问正常辞职要多长时间

2019-04-07 09:5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   
    (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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