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死亡,留下一笔欠款,妻子并不知情,问根据刚刚修改的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配,妻子是否要偿还债务

离婚
2019-04-07 10:1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所以,第一条价值不大;
    2、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承担问题。抚养费可以进行约定,但是,离婚时,若男方确实无力支付,具体数额方面,可能有所变动;
    3、第三条的约定不严谨,交付“所有”和“占有使用”不同,双方在所有权约定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
    4、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这样约定,但是这样的约定一般不能约束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晓该协议,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您夫妻双方或一方承担责任,当然,责任承担以后,可就此协议追究责任。
  • 妻子有偿还义务,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房屋的抵押,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否则不发生抵押的效力,因此你要搞清楚是否第一登记了。另外,房屋是重大的财产,其处分,必须要夫妻双方意见一致,并签字认可,抵押才有效。
    因此,对于房屋,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应该你虽然具有权利,并可主张抵押无效。你们的协议,在外人知道的情况下,才能抵抗债权人的主张;如果外人不知道,则只能对你们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上面的房产分配有利于你的,如何操作,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材料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