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爱的律师,我儿子12岁时意外休假,左手骨折。当天,他赶到县医院接受治疗。手术非常顺利。一年半后,他去县医院取钢板,但发生了事故。主治医生没有取出钢板,而是把孩子的手摔断了好几次。当晚,县医院将孩子转移到市医院和市医院,然后将孩子的炎症减轻了10天,手术成功取出了县医院没有取出的钢板后,第二次放上了钢板。又过了一年半,我们去了市医院,顺利地从市医院取出了钢板。只有医疗费和伙食费全部由县医院支付。钢板安装后,可根据医院要求每月复查一次。随后的治疗费用、火灾和食品费用、车辆费用等不由县医院管理。现在孩子出院了,县医院给了我们护理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我不在乎经济损失,所以我请求律师为我公平。我应该请县医生为我承担一切。非常感谢。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7-27 13:41: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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