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我向一位朋友担保了50万元。当时,我是两个担保人,他今年又放贷了。现在我可以撤销担保了吗?另一个担保人签了名,担保人还用钱让他承担我的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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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
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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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担保合同。若担保合同有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可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存在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担保人可以通过诉讼撤销该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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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担保人依照约定或法定的事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该通知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在约定异议期间内,没有约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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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