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搬厂了,我们不想去,不去的话不给发工资了,但是我们签了合同是那一边的。说辞职又不给辞职,,我是个孕妇,说搬厂了过去那边还要做满一个月才给辞职,怎么办?

2019-04-07 13:0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单位不给辞职申请表,你自己打一份辞职申请书,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辞职的程序就可以,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或什么人同意,只要根据程序就可以,你自己打一份辞职申请书复印留底保存就可以。

  • 1、员工在和单位签订合同之后,从员工上班开始,合同生效。而员工辞职,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此份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员工再次和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我国法律一直倡导禁止就业歧视,但是,基于各行各岗位的要求不同,就业歧视问题还是屡见不鲜的。其中,歧视孕妇是当前较为严峻的就业问题,有些用人单位因为不愿负担女性职工漫长的生产期,进而改变工作地点企图逼退女职工,要求孕妇提前签辞职报告更是“登峰造极”。那么,公司逼孕妇离职合法吗?   
    一、公司不得任意开除孕期、哺乳期内女性职工   女性职工孕期期间,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不能任意开除。除了孕期,哺乳期妇女也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不能任意开除。让孕妇休完产假、还在哺乳期内就辞职,这也是违法的。   如果当事人遇到孕期、哺乳期内被无理由辞退,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赔偿。   
    二、用人单位应该保障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   
    (一)生育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二)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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