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后,我丈夫付了钱买房子,我的岳父和岳母拿了一点钱,我没有付钱,然后房子的名字写了我岳父。这合理吗?我需要改名的原因是什么?谢谢你

2022-12-04 07:4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你们写的什么协议呢
  • 可与起诉析产解决
  • 现在您的具体的事情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

  • 所谓更改房产证名字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获得或者放弃房屋产权,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

    一般而言,房屋是在夫妻婚内购买的,即便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但该房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或妻一方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双方可以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房产的加名只是一个程序,一般不涉及税费问题。但如果房屋是夫或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另一方要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只能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进行。
    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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