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邮件被快递公司丢失了,邮件价值628元,邮件时没有保险,快递公司收取我的快递费23元。现在快递公司说只付115元,合理吗?邮件的价值应该由谁来支付?我能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吗?快递公司能否找到315投诉,要求快递公司支付实际价值.?如何处理这件事请指教!

物流纠纷
2022-07-28 11:0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损坏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 寄递的包裹丢失的,由寄件人和快递企业按快递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快递合同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对由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如果寄件人能证明所丢失物品的,要按物品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寄件人不能证明所丢失物品的
  • 寄递的包裹丢失的,由寄件人和快递企业按快递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快递合同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对由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如果寄件人能证明所丢失物品的,要按物品价值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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