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KTV做收银员,提前一个月辞职。现在是时候了。他们没有招募任何人,也没有放我走,我的工资也被扣除了。我该怎么办?

2022-07-29 07: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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