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朋友欠我钱,我还没还。现在我不能接电话,想起诉。这是我是否在我的户口或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非常感谢。

2022-07-29 07:5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与具体案件的性质有关,如果是民间借贷或者劳务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起诉
  • "借钱不还的债权人也可以搜集好相关的证据,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
    在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却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债务人还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情节严重的,债务人还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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