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外地因民事纠纷,法院调解赔付对方几千元,我一直未付,现在要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呢?

2019-04-07 15:5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民事纠纷强制执行的解答: 
    1、强制执行启动了,可以执行他的所有权财产与一切可支配财产(包括财产性收益)。
      
    2、真要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属于丧失履行能力,则可以有以下方式来处理:一是双方达成新的履行计划,按计划偿还;二是由法院中止执行,发给债权证书,等其有履行能力时再行启动执行;三是对于标底额较小,且被执行人身体健康,可以允许其用劳务活动的收益抵债。
  • 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应当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下达一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应向执行法官说明,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涉及到执行问题,如果被告的亲属同意按协议履行就可以。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1、法院调解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庭前调解,就是在开庭前法院组织调解,如离婚案件、人身损害案件必须有庭前调解形式。一种是庭后调解,即在开庭后再组织调解。
    2、调解时如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被告不到庭那么就不能调解。
    3、调解不同开庭,原告与被告也不必如开庭这么对抗,双方在做出让步的情形下促成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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