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在配偶名下,我想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配偶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需要额度分配吗

2019-04-07 16:3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 公积金具体提取操作如下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7)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离职后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1、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那么你原来的公积金会转到你新工作的公积金帐号中。   
    2、从原单位辞职后离开了原市,你可以根据异地新工作的证明和离职手续去注销原公积金帐号,并提取公积金。   
    3、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你如果买了房子或者租了房子,也可以凭买房或者租房合同申请提取。   
    4、从原单位辞职后没有离开原市,你也没有新工作,并且近期不想工作,你可以在本市申请注销帐号,领取公积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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