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家珠宝店的售货员。由于货物安全,我进柜台时付了1000元定金。珠宝柜台也给我开了一张收据。现在我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因为我是实习生,我在6月中旬提前打了招呼,并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店长说押金要到7月底才能退还,在此之前,柜台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我能去劳动局处理这种情况吗?处理过程和结果是什么?我能拿回押金吗?

2022-07-29 1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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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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