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有几名从公司辞职的员工已经十多天没有搬出公司宿舍(和我在同一个宿舍),公司说是我带他们来的,所以我因此被解雇,并扣除了50%的工资。这合理吗?我去了当地劳动局,说这家工厂就是这样。很多人抱怨过,很难拿回钱。劳驾,我怎样才能拿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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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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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原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可以追回,公司可以起诉员工主张
不当得利。如果是在职员工,和员工说明,在下月工资中扣回就可以。如果已经离职了,收集
证据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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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