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在其他省份工作,不幸的是,她遭受了二级工伤。目前工伤手续已基本完成,材料已移交社会保障中心。请问,如果该单位因经济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再运营,因为该单位是私营企业,我母亲的伤残津贴是否会受到影响?根据规定,1-4级伤者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因为他们来自其他省份、农民工和私营企业。我们能要求一次性赔偿吗?非常感谢。

2022-07-29 20:5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省的标准计算
  • 如果是通过劳动局认定的4级工伤, 双方就补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都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诉。你是什么地区的
  • 单位工伤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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