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去世,手里有一张别人借款的欠条,有指纹,但借款人不承认,怎么办啊?

2019-04-07 19:56: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确定欠条是对方写的,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鉴定费用得你前期垫付,打完官司后由对方支付。
    欠条还有法律时效问题,两年诉讼时效,时效期后,对方有返还的义务,你没有起诉的权利了,在诉讼时效内,若有证据表明你催促过对方要求还款,则诉讼时效中断,自第二天重新算起,还是两年。
    以上是法律层面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有办法,你在做笔迹鉴定之前,最好与对方讲清道理,告诉他申请鉴定的费用官司下来他得一块赔付,这就又多了一块债务,它能接受还款是最好的,申请鉴定耗时费力,一旦判决下来,对方又不执行,你又得申请执行。
    如果对方拒不接受,那就只能进入法律程序。
    在催促要款时,要暗地录音录像,作为视听证据以备打官司使用,也能达到时效中断的效果。
  • 法院认定民间借贷一般看三个证据: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需要说明现金的来源)以及收条。
      如果借款是转账的话,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交转账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需要对现金的交付的具体情形以及现金的来源组成做一个说明。
    法院在综合各项证据的基础上作判定。
  • 借款人去世了,债主可以从遗产中主张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需要承担还款义务,不过仅仅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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