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男方有两个户口其中一个和我办了结婚证但是两年前注销了他的两个户口名字相同,请问我们的结婚证还有效吗,我用别人的名办了个户口又和男方没注销的户口办了结婚证,请问这个结婚证又有效吗

2019-04-07 20:3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两个户口,其中的一个肯定是违法的。应该注销其中一个,如果注销了城市户口,发现农村户口的日期不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有两种方法: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2.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注销户口分四种情况:
    1、死亡注销(由亲属申报):
    正常死亡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医院死亡诊断证明;
    (3)不是在医院死亡的,由单位村居出具证明,派出所要进行调查;
    (4)殡葬证明;
    (5)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2、非正常死亡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司法部门(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出具证明)和医疗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3)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
    3、应征入伍注销:
    (1)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凭身份证);
    (2)《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也可凭分局下发的入伍人员名单予以注销。
    4、出境、国定居注销:
    (1)居民户口簿;
    (2)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
    以上各类均应收缴居民身份证(应征入伍除外);
    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必须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何时因何原因注销。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先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以及两位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当事人不要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需要把这些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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