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些工人在去年2月受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继续工作。今年2月,他们觉得旧伤复发,去医院治疗。医院的结果是创伤性踝关节炎。这应该如何处理。

工伤索赔
2022-07-30 14:2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旧伤复发应当由公司或者复发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如果认定为复发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我国工伤与否的判定基本上是贯穿了宽松的因果关系原则,即只要工作构成伤害发生的条件,即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
  • 工人发生工伤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以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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