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去年5月的交通事故中,有人被送往医院,交警也进行了干预。我完全有责任。我的保险有三项责任。我支付了2万多美元的协调费和医疗费。现在我被保险公司起诉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7-30 16:1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并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责任方必须进行垫付,但是责任方作为交通事故中责任者,应该要及时承担责任,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作出协调
  •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若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