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城里户口,我父母还在,我想请问怎么可以继承父母房子和宅基地

2019-04-07 21:3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 城市儿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宅基地无权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 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
    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
    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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