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儿媳都是局外人。现在我想离婚。她不想。在上海工作五年后,我能在上海离婚吗?在哪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22-07-30 18:2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只有在夫妻双方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才会选择起诉离婚
  • 需要根据案情判断
  • 起诉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