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租的房屋,是新装修,下雨的时候阳台漏水,卫生间漏水,灶台也是一直没有装,跟房东反应了,说是让我换其他房间,我答应了,准备搬其他房间,后面跟我说另外一间租出去了,其实根本没有租出去!答应的事一直没有处理,我想搬走,合情合理吗这样,可以退押金吗?

2019-04-07 22:4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在漏水最严重的位置进行原因排查,分析出具体是什么原因漏水。
    1、外墙漏水。那必须找物业解决问题,因为外墙漏水修补起来很麻烦
    2、卫生间、厨房、阳台漏水,那就是防水没做好,那就要将地面地砖或者卫生间沉箱拆掉,重新找平做防水,再贴砖,贴砖的时候尽量小心,不要将防水层刮掉,还有就是需要注意地面与墙面接口位置防水的接口位置,尽量往上刷点,不要就只是刷地面
    3、水管漏水,那要排查出哪个位置水管破了,找出自己当初水电铺设的竣工图,对照找出水管走向,然后排查漏水位置,将小范围的地砖拆除,然后将水管重新修补好,水压测试,没问题的话那就可以重新铺砖了。
    (注意最好还有多余地砖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建议看下打大一点,不然只修补一两块很难看)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 单位扣押金是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检查房屋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需要当场退还承租方租房押金。
    租房退租注意事项:
    1.提早通知出租方如果打算另迁新居,结束和现在房东的租赁关系,至少应该在迁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东。
    因为出租者在这段时间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赁者,并在新的租赁者到来之前,对房子进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缮。
    2.清理一下房间所谓清理房间,把一些表面上的灰尘清扫一下。搬迁已经够紧张了,但是租赁者应该接受那些烦琐而又真实的规则:走后清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会被接受。
    虽然不会花费多久的时间,但是可以给房东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给双方的宾主关系划下一个愉快的句号。
    3.房东进行退房前检查在离开之前,房东一般会和租房者约定时间,来进行退房检查。
    在承租方居住期间损坏了房间设备,那么,将面对的要么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么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损坏的成本超过了抵押金,那么还应赔偿。避免麻烦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修理或清算赔偿损坏的地方。
    4.在退房或通知房主之后,承租方可以要求一些附加的时间来打扫并整理一些物件,这个要求一般是会得到允许的。具体时间因人而异,可以跟房东商量。但原则是:应该尽快收拾搬出,以便下一位客人搬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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