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婚夫妻名下没有房产家里拆迁名下有三套房子可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9-04-08 01: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
    (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应准备好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购房资格,取得购房资格证明即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一、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收入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
    (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
    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购房资格证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有工作的在现工作单位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4、由区房管部门发给《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持有《证明》的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房不满5年不得转让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首先是申请批准的机关。一般是对所属地上级人民政府或征地拆迁业务主管部门,不要对征地拆迁的执行单位或者用地单位写。
    其次是申请的理由。比如房屋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人需要提前安置等等,要写出提前拆迁的重要性。
    再次是承诺。也就是批准提前拆迁后你会做什么,比如说严格按照拆迁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不参与今后其他项目的拆迁啦。
    最后是申请人。这个人必须是户主,必须能代表全家人。
    拆迁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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