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不需要履行竞业协议。虽然我是技术人员,但我没有联系核心秘密。离职时,人员表示必须履行竞业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7-31 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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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是否签订竞业协议依据从事的行业及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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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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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如果竞业协议是双方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那么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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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