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3月9日,我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我右无名指的掌骨断了。医生拍了一张胶卷,诊断为粉碎性骨折。老板没有给出赔偿和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谢谢你的指导

工伤索赔
2022-07-31 10: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右手拇指骨折最大的可能性是十级伤残,如果伤者的大拇指做内固定术的话,九级也是有可能的。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手指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发生工伤骨折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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