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6月份中旬租车一辆,押金2万左右,月租1500。签合同是没有写明租期期限的多少,租金月结,租一个月后觉得用途不大,退车了。行驶1000多公里。按约定是没有违章等就退还押金。当天退车的时候写了押金欠条,约定45天后全部结算清楚,现在约定的期限已经过了,到期后催还款只给了4700,承诺9月底全部结清,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一分钱。还有差不多1万5,这情况要怎么处理?

2019-04-08 06:0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民法总则》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 没签合同照样可以维权,合同只是证据而已,只要还存在其他证据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常见的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根据四部委的规定,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达到报废年限的出租车辆应当强制报废。这其中包括出租转非或非转出租的车辆。对出租车的费用问题,目前涉及到的只有管理费、城建部门的收费和税务部门的税收及保险所需的费用,养路费已停收。
  • 租车协议的本质是租车人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目的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现状、车辆租赁费用、违章责任承担、用车安全等等,出租方在租车之前与租车人签订合同,根本在于规避自身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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