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食堂承包商付了两万定金。前天来的时候,我觉得不合适,想退款。他只承诺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退还1.6万英镑,因为他与最后一位商人的合同没有到期。他还付了2万英镑押金,然后就离开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每月扣除我们6000英镑的租金合理吗?谢谢你的回答

2022-07-31 12:3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 协议有约定什么是否支付赔偿款吗
  •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
    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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