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个人公司工作十年了没有签过合同,也从来没有给我交过社保之类的,我可以申请公司补交社保等吗,如公司不同意,可经过劳动仲裁吗?

2018-06-01 18:2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中断需要补缴建议及时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手续。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累计缴纳年限。
    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 社保公司和个人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缴纳,社保承担比例会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动而调整,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
    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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