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银行信用卡3000一年半未还了,前几天发邮件说起诉我了,我现在怎么办?

2019-04-08 07:5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您透支的额度过高,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建议您重视本案。2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以上是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解释,此案已涉嫌刑事犯罪。
  • 信用卡逾期后果
    有的人信用卡透支后恶意欠款,甚至注销信用卡,以为银行不会找到自己。这种想法简直太天真了。如果是存心想要不还款,不但贷款买房买车受限制,出国、找工作、甚至自己的配偶的信用都将会受到影响,并且在个人的诚信档案中永远记录。

    刑法关于信用卡犯罪有这样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且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定性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以上10万以下,认定为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到100万,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如果银行走法律程序,对持卡人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若是银行提起了刑事诉讼,而持卡人确定位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将会蹲牢房。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信用卡分期不还钱的话,产生的影响会比较严重,要是三期都没有还的话,连续的话建议以后要按时还钱,不然再有的话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再严重的话会被银行起诉。
    信用卡不还钱的影响:
    对以后申办信用卡有影响对以后贷款还款的利息会有影响;
    对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有影响,可能会被冻结停用;
    逾期再严重的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变成黑户,以后直接办理不了贷款;
    对以后贷款买房、车等的批贷额度有影响;
    欠钱一直不还的话很可能会被银行起诉。
    个人建议最好是把欠的钱还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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