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微粒贷借款逾期7000多,银行说要下传票排期开庭,那是得多久,?开庭前我把欠款还了还需要开庭审理吗庭前我把欠款还了还需要开庭审理吗?我的微粒贷借款逾期7000多,银行说要下传票排期开庭,那是得多久,?开庭前我把欠款还了还需要开庭审理吗,

2019-04-08 08:1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在欠款纠纷中,方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追讨借款,具体办法有两个:
    1、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时,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后,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债务人房屋、财产,来清偿其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如果债务人重新出现,你就可以要求他还款。如果债务人未出现,失踪的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就会据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并同时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此后你就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还款,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你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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