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和他分居六年有俩孩子跟外婆生活读书,我起诉离婚孩子判给我可以吗?三年前起诉过但因他本人没回来没办好,现在从新起诉孩子判给我可不可以?这六年他从没给过我电话和生活费,知道他在绵阳和电话号码但他不接也不回来,是我起诉还是等他起诉哪样好点?谢谢你

离婚
2019-04-08 09:4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有哪些?

      
    1、子女的年龄。

      
    2、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所以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 夫妻双方如果能够以离婚协议属的方式来确定子女双方的抚养权的,可以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不能则这能够通过法院来进行诉讼程序解决。双方的经济条件、有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均会被法院当做判决的依据,依法作出子女归属的判决。
    一经做出,该判决即具备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判决。
  • 你好,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依据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当然也不是绝对的。直接你说的地域歧视是不存在的。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我们的律师将免费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