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们,2017年3月1日,我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书面通知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将工作移交给直接负责人。她已在辞职通知和辞职交接单上签字。同一天,我用邮政快递给公司寄了一份副本。他辞去了工作,没有去上班。公司最多每四个月发放一次工资,2017年1月的工资近期未发放。有一张银行对账单。对不起,我现在收到通知,公司以我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为由,认为我旷工。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2022-08-01 15:39: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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