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需的赔偿超过总责任限额或分项目限额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伤亡、财产损失的金额经常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超出部分承担如下:
第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第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第
三、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