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因为我的老板让我做某事(我正在做某事,并让我做其他事情),我没有做。“我要求辞职”,因为我在9月中旬要求他辞职。他批评了他,说他会在10月中旬给我辞职,到时候他不会放我走。然后他昨天让我做点什么。我没有服从。当我问他时,他以不服从为由扣了我的工资,并说我可以在劳动局起诉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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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这边是想要离职还是被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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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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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单位即可。只要你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就可以离职的,单位如果因此扣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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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