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在外打工,男方不愿意离婚,也不回家,有什么后果。

离婚
2019-04-08 10:4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因此,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
  • 《婚姻法》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多数人想当然地认为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实际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是列举了以下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显然,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
  • 我国法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愿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基本的方法步骤如下:
    一、【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
    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一般情况下,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定特殊情形的,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起诉离婚,开庭后能不能撤诉,转为协议离婚的问题,决定权在法院。如果双方过成了离婚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会允许。因此,须先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允许撤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