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4年后,该职位为福利专员,工作内容主要负责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公司以部门合并为由,要求合并福利专员与员工关系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加倍,基本工资保持不变。劳动合同中没有具体的职位,签署的工作内容是人事行政工作。我能拒绝这样的工作安排吗?公司能以此为由解雇我吗?

2022-08-02 05: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排员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员工能拒绝,但医师、特殊工作人员除外。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能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可以辞退。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约定固定岗位,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岗位也不是固定的情况下,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
  •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应当服从单位安排进行工作的。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说,员工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固定岗位的,单位因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员工的,应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