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经常以父亲对他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为由辱骂父亲,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2019-04-08 11:2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大多数学者认为,父母故意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子女,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
    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上如果是父母恶意遗弃或者虐待子女,子女因此要求不赡养父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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