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土墙房和砖墙房被政府征用已有十多年了。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被征用。一些房屋即将倒塌,政府禁止我新建房屋。我该怎么办,

2022-08-02 10:46: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解决征地土地的补偿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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