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要问:我们的生产团队有20多亩流动土地,毗邻省道一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述土地一直被个体农民的工厂占用。起初,村委会决定,更多的占用者将根据全队人均面积,向没有占用的农民提供资金,每亩每年总共800公斤小麦和玉米。但自2006年以来,这些农民从未拿过一分钱。目前,面对土地权利的确认,未占用上述流动土地的农民有两个需求:1。返还我们应该培育的流动土地管理权份额。2.向我方追讨11年来对工厂过度占地的赔偿。请告诉我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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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赔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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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农村集体土地吗?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项目占地必须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如果需要占用集体农用地必须先经省政府或国务院
征收,办理农转用手续,取得使用权方可占用。但补偿应当依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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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发生土地
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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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