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9岁,我被人叫去打了几个人,第一次我们有八个人,而且还是我和另一个人叫的人,差不多50多人,动手的没几个,对面十几个,对面七个轻微伤,现在我们是取保候审,然后寻衅滋事,结果今天派出所今天打电话让我们明天去认对面打架的。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聚众斗殴,如果上法院我这种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4-08 13:3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上海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聚众斗殴犯罪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聚众斗殴的起因、人数、次数、手段、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一、对聚众斗殴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2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 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有期徒刑1年;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3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9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社会影响恶劣的; 2.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斗殴的。” 据此,你可根据案情自行判断,或者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 法院会将正在审理案件于聚众斗殴罪合并审理、合并处罚。至于如何判决,还要看具体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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