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去年年底,我丈夫带我去一辆电动蛋糕车上工作,结果与一辆电动蛋糕车相撞。另一方未经许可而逆行,导致我丈夫头部受伤。确定硬膜外血钟锁骨骨折。交警确定了责任,对方的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我怎样才能让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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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
交通事故而骨折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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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