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但是实际上子女由女方抚养,女方可否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这种情况如何在离婚协议上体现女方抚养子女的权力?

离婚
2019-04-08 14:5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由男方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二、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 婚姻法中子女抚养问题不属于财产分割,当事人应当就子女抚养问题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见,非法同居所生的孩子既可以由父亲抚养,也可以由母亲抚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