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县的供水公司,它占用了我的定量土地。政府给了我每平方米23元。这合理吗?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非常感谢。

2022-08-03 15: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 政府占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还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使用权人还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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