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想咨询一下农民工,检查一下职业病吗?是由现任单位还是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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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防治办法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
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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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防治办法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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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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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